本文目录一览: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的概述简介
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是海南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设13个内设机构、12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下辖19个市县国家税务局和洋浦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为海南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省地方税收征管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地方各税、费、基金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4、地方税务局是地方税务局的缩写。其性质是行政单位。负责全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款的征收管理、地方国有企业和基金的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
5、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局,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
6、地税是地方税务局的简称,意即征收的税收归地方 *** 支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1、税务局的职责和作用是负责征收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2、地税局全程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如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等。
3、所有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征收各种税务的,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为海南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省地方税收征管业务指导工作。
5、(三)根据本地区税源情况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收入计划,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四)负责海口市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属于什么级别
税务局的职级分为9类,12级:部级正职和副职是五至三级,司级正职和副职八至五级,处级正职和副职十一至七级,科级正副职和科员十四级至九级,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是副厅级,也有正厅级担任的。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市局比市稽查局级别高。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地级市国税局局长是正处级。地级市的稽查局小半级,是副处级。县级地国税局局长是正科级,县级市的稽查局小半级,是副科级。
大致同一级别,区别在稽查局长是正处级实职,调研员是正处虚职,衡量下来实职更有地位和机会。
省地方税务局为正厅级机构,归属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省一级地税局属于省级地税局的直属机构,与行政处室级别相同,而所以地税局局长对应正处级别。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下设省局稽查局(正处级直属机构)和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正处级附属事业单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是正处级单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属于正厅级单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是其下属的直属机构,是正处级单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升格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海口市设立地方税务局(正处级);其他各市县财政税务局分设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均为同级政府工作机构。全省地方税务机构实行省局垂直管理体制。
标签: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