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新政策(2023年税务新政策解读)

可可 34 0

本文目录一览:

2023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减免征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按规定,将减免企业所得税。

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内容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023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枯空税。

即2023年1月1日开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全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如下:双免政策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述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即2023年1月1日开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全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微企业最新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型微型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内容。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

需注意的是,这里需要小微企业达到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项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残保金免收。

2023年最新普票免税政策出台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年:增值税月销售10万(季度30万)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注意:此处的季度销售额(特指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是指普票+专票一共不超过30万,其中开具的普票免征增值税,专票是不免的。

很高兴为您解答 ,为你查询到自起,暂延续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普票,可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的优惠。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最新政策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所有单独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3、年小规模纳枣世税人最新政策如下: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年税收最新政策有:减免增值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以下,季度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以下,季度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2023年小规模增值税最新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年小规模纳枣世税人最新政策如下: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标签: 2023年税务新政策

上一个关于西安市工商局网站的信息

下一个当前已是最新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