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9号(财税20099号文件解读)

可可 32 0

本文目录一览:

财税[2009]9号,怎样理解下句话.

(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旧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08]170号文和财税[2009]9号文下发后,对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时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直有疑问。

财税〔2009〕9号文件给出了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是否允许抵扣”作为标准,来判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到底按照17%税率征收,还是4%减半征收。

出售固定资产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按税额=销售额×2%。

分别罗列借与贷的款项。一般纳税人销售己使用固定资产简易征收3%分录记账方式为借的内容为固定资产清理,贷的内容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

固定资产处置简易征收账务处理是,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结转处置损益,借:资产处置损益,贷:固定资产清理(或相反分录)。

销售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不用去税局办理啥手续的.跟日常账务一样处理.出售固定资产按下面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销售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按简易征收率6%征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应纳税额=销售额×2%。

出租闲置仓库可以简易计税吗

1、可以。若租赁房屋为一般纳税人,若房屋为营改增前取得,即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那么,租房的时候,可以选择简单的纳税计算,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税所得。

2、那么在出租房屋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出租的是住房,出租住房的又是个体户或自然人,则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5%计算应纳税额。

3、是。营改增之后,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以前的固定资产,可按5%的税率简易征收,之后的按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是有形动产5月1日之后的租金是按17%的税率。

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营改增前(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正文回答出租房屋的是一般纳税人,房屋是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即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那么在出租房屋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标签: 财税20099号

上一个红海战略(红海战略和蓝海战略的区别)

下一个当前已是最新一个了